韩国最近确定了“3万中坚企业”+计划在2015年底前培育3000多家中坚企业。
具体措施包括:将家族继承税减免政策的适用上限从销售额1500亿韩元增加到2000亿韩元;对销售额不足3000亿韩元的骨干企业减免8%的研发税;对从事分包项目的骨干企业在支付贷款期限和结算方式方面采取优惠扶持措施。
韩国所谓的“骨干企业”可以理解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过渡时期,具有一定规模、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011年,韩国中坚企业1291家,仅占企业总数的0.04%,但对就业和出口的推动非常明显,2007年-2010年创建了12.8万个工作岗位,比大企业多600个%,出口增长12.8%,比韩国整体出口增长近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