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运期(SHIPMENT DATE)
装运期可有多种规定方法,可以规定具体时段,例如:4月份或3月底前;另外也可以用L/C或S/C等为参照物规定相应时间,例如:信用证开出后或到达卖方后30天。
注意如按后者的规定方式,则需相应规定信用证开出或到达的具体日期,而且注意L/C的有效期与装运期的关系,防止“双到期”的发生,不能安全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