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关于改革房地产税率的提案已提交给塞浦路斯议会。一旦实施,该措施将增加政府2900万欧元的财政收入,并可能刺激房地产开发商尽快出售房地产。根据该提案,房地产税的纳税门槛将从12万欧元降至4万欧元,并设定3个范围‰至12‰分级税率,但税费的计算是基于1980年房地产的价值。
由于1980年大部分房主的房产价值低于4万欧元,不需要缴纳税费,只有10%的房主(约7万人)需要按3计算‰房地产开发商真正受到税率上缴更多税费的实质性影响。例如,如果1980年房地产的价值是13万欧元,则需要缴纳280欧元的税费,其中4万欧元的基本免税,另外8万欧元的基本免税‰税率为240欧元,另外1万欧元为4欧元‰40欧元的税率。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他们需要缴纳的税费将显著增加,这将对促进他们尽快出售房屋产生积极影响。
例如,如果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拥有价值120万欧元的土地,他需要缴纳11700欧元的税,因为高于17万欧元和低于30万欧元的部分需要缴纳9美元的税率‰,部分需要缴纳的税率高于30万欧元,低于50万欧元为10‰。此外,50万欧元以上、80万欧元以下的部分按11万欧元计算‰税率纳税;80万欧元以上的部分按12万欧元计算‰税率纳税。据财政部统计,1980年房价计算,共有3500人的房产价值高于30万欧元,约1000人的房产价值为8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