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该市去年发布的电子商务政策升级版。新政策对我市“电子商务市场转型”的支持大幅增加。市政府每年安排的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从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以支持越南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意见》还明确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实体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内容。
培育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与杭州、宁波、金华等周边城市相比,绍兴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条“短腿”。“绍兴是一个外贸城市,但没有领先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据调查,目前绍兴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基本都是小打小闹,年出口量一般在300万到500万左右。
为大力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意见》鼓励全市企业利用快递、易趣、亚马逊、敦煌等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跨境贸易。与这些跨境平台签订服务协议,B2B(企业网上销售)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或B2C(企业网上销售给消费者)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企业,自2014年起三年内按年入网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为培育领先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意见》明确规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首次实现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跨境电子商务正在蓬勃发展,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将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和识别一些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使更多的外贸企业能够赶上电子商务的“快车”。同时,希望更多的外贸企业在加快产品升级的同时,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外贸营销模式的创新。
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持
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方面,《意见》的支持力度加大。获得国家电子商务荣誉称号的企业(包括平台、园区、基地),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市荣誉称号,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为引导更多实体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意见》明确规定,实体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
该市还将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意见》指出,市级以上电子商务园区20多家电子商务企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有经营业绩的,经认定后,园区主办方一次性获得30万元补贴。同时,为引导企业进入园区,对于进入市级以上电子商务园区并具有经营业绩的电子商务及配套企业,自2014年起三年内按年租金的70%使用经营用房租金、50%、每年最高补贴30%,不超过5万元、3万元、1万元。
《意见》还规定了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的“一案一议”政策。例如,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投资电子商务企业、公园等相关项目或设立国家和区域总部的,可以实施“一案一议”政策。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讨论三四个重大电子商务项目。”
加大电商企业扶持力度 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