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报道,欧盟将于10月4日通过立法实施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新型一般特惠制度(GSP)。
欧洲议会于6月13日通过了这项法律法规。改革旨在适应全球变化,使贸易优惠制度更加透明,对急需援助的国家更加慷慨。考虑到经济和贸易体制的变化以及经济危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影响,优惠主要集中在最不发达、低收入、低收入的中等收入国家。
新的补贴标准主要基于收入。与欧盟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或独立安排(autonomous arrangements)国家将被排除在外。新法规将于2012年底前公布,并于2014年1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