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中国电子港口,点击出口收汇,选择申请核销单。输入界面,需要核销单申请份数,上传外管局,并将核销单申请凭证、操作员IC卡、身份证复印件带到外管局申请相应份数的核销单。
@ 核销单在核销单系统备案(内部备案)。核销单备案(港口备案): 1.进入中国电子港口,点击出口收汇,选择港口备案,输入界面,输入注销单号,按“0”回车键选择需要备案的港口,选择上传海关。准备好的注销单发放给相关单位,注明港口备案地点,并在注销单系统备案(内部备案)。
核销单回单:
1. 货代退回的核销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信息:
1)运输发票(注明核销单号、出口发票号)可有可无;
2) 进项发票(注明核销单号、出口发票号);
3) 核销单(一式三联);
4) 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联);
5) 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6) 出口发票(自己制作,退税);
7) 合同;
8) 进出口货物清单;
9) 装货单;
10) 提单;
11) 网站收据(如果空运,就没有此文件) 注:@ @ @ @ 11用于退税备案。
核销单提交:
1.进入中国电子港口,点击出口收汇,选择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选择交单,报外管局。退出界面。
2.进出口退税,选择数据提交,输入相应的报关号,选择要提交的数据,提交国税
3.以后网上核销:
第一步:进入在线验证操作系统,提取数据;
第二步:选择正在处理的业务,点击单次审核或批次审核,建立新业务,选择贸易模式(一般贸易);
第三步:选择要核销的核销单号,添加,同时核销单的金额与核销单相同,并保存;
第四步:进入待审业务,选择提交核销单数据;
第五步:进入报审业务,预览打印两份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签名和日期。
核销单交单报送 核销单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