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谈判和签订阶段,首先要确定用户的诚信,加强信用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应该关注对方的企业性质、贸易对象的道德、贸易经验,特别是贸易伙伴的资本和负债、经济风格和绩效信用。
同时,合同文本主要防范以下风险:
@ 谈判前,参照完善的格式样本进行谈判,避免遗漏相关条款。
@ 尽量提供自己的合同文本,掌握自己的主动权。
@ 在谈判过程中,E—MAIL、传真或口头方式以签订正式合同确认书为准,使合同具有确定性、公开性和警告性,避免电子证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传真)的证据缺陷。
@ 防止侵犯外国专利权。由于我国此类纠纷较多,要注意避免侵权造成的收汇风险,明确法律责任。
@ 支付条款的风险防范:如果是汇款方式,尽量要求进口商在合同条款中提供银行担保。如果采用托收方式,要注意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经常按照D/A的方式处理D/P方式,更要注意在进口商付款前保证货物所有权,防止货物空缺。办理托收时,不得在托收委托单上指定代收行。如果是L/C,要注意规定对方的开证时间和银行,并要求进口商在退货时全部退还3套原提单。
@ 不要遗漏违约金条款,一定要全面,范围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条款过高无效,相当于让裁判自己决定。
@ 商业检验条款:合同应明确规定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密封检验或现状检验,对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避免进口商拖延。商业检验 certificate是买卖双方的结算,计算关税 、判断是非索赔的依据。
@ 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列出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和通知期限,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 争议解决方案条款:由于国外执行困难等诸多原因,最好约定仲裁条款。规定应标准化,不得模棱两可,造成麻烦。
@ 法律适用条款:争取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
1@ “货物所有权保留”条款可以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贸易的情况下,同意货物仍由出口商所有,直到进口商付清全部货款。
1@ 另一方提供的合同,防止看不见的条款,即“影子条款”。另一方提供的合同,带回公司考虑后再签字,不要匆忙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