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天猫国际电商平台下的大客户香港天骏购物旗舰店98件订单在海关申报完成后运出前海湾保税港区。
这是深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首票进口清单,标志着深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正式启动。
6月,前海湾保税港率先开辟了国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阳光通道”。到目前为止,深圳前海正式建立了进出口双向“阳光”通道。
该业务为消费者节省了成本,并可以跟踪整个物流过程。同时,海关货物通关速度将加快,海外网上购物速度将更快。货物在保税区接受海关等部门的监督。购买行为比消费者的个人“海外网上购物”有更多的保证。
这将增加前海在跨境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集聚能力。同时,前海也不遗余力地引进国外大型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前海建立结算中心、运营中心和总部基地,形成企业集群效应,形成相对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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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析显示,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充分满足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的条件。国内用户主要购买海外网上购物商品,第一类是服装袋,第二类是化妆品和美容产品;第三类是奶粉和婴儿用品。
小包裹带来了进口的“外贸碎片化”模式。根据以往规定,电子商务只能通过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开展业务。出口到国外的商品不能办理结算手续,也不能方便地享受出口退税的鼓励政策;进口商品仅限于风险,企业不愿意提前储备商品,进口时间长,物流成本高。
6月,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正式开通国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阳光通道”,实现前海阳光通关、阳光结汇、阳光退税。
跨境电商出口的阳光通道已经开通,另一半通道还没有开通,那就是跨境电商的进口通道。
7月来了。2014年7月,深圳获批进口电子商务试点资质,成为第七个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
7月23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和货物监管的公告》(2014年第56号),首次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商业模式,为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阳光通道的开放提供了文件依据。
8月,深圳海关完成了进口试点系统的开发和调试,速度再次被称为“深圳速度”。
《中国商业日报》记者了解到,第一次进口试点是网上购物保税进口模式,其主要特点是跨境电力按照“保税跨境电子商务(1210)”这种新的海关贸易方式,货物批量进入前海湾保税港区,然后根据国内个人用户订单,向海关申报个人物品清单,海关个人物品税后送国内个人用户。
深圳海关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专用账簿,试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通关监管模式,提前备案、保税监管、分类审核、清单验放、汇总核销。
这种新的海关监管模式有几个明显的优势。电子商务企业可以提前在保税港区备货,为消费者节约成本,全程跟踪物流。同时,海关货物通关速度将加快,海外网上购物速度将加快。货物在保税区接受海关等部门的监督。购买行为比消费者的个人“海外网上购物”有更多的保证。
香港天成购物旗舰店率先入驻前海湾保税港区,9月9日完成首单业务,订单98份,营业额2万元,税额448.5元。
个人网购商品限额1000元
与出口相比,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商品清单向海关申报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产品。
在此前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相关规定中,出口商品由企业按照商品模式向海关申报,个人难以参与。
深圳海关对部分流程进行了局部优化。例如,在个人办理货物进口通关业务时,保税港区的企业可以提前向海关办理担保。货物在实际进口环节不需要逐票办理税务手续,可以快速通关放行。一段时间后,区内企业将汇总相关数据,向海关办理纳税等通关手续。
蛇口海关副主任陈伟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试点商品包括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网上购物保税进口商品和个人商品(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口商品除外)。个人网购保税进口商品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每次限值1000元。超过规定限值的,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单次购买只有一件商品,不可分割的,经海关审核确认为个人使用的,可以参照个人物品的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同时,进口税应征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免征。
前海“网商丝绸之路”被打通
前海管理局保税港区管理处处长刘晓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前海开辟了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的阳光通道,在7个试点城市中创造了“前海速度”。同时,这意味着连接深圳和全球市场的“网络商务丝绸之路”也得到了开放,深圳在全球经贸网络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中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本报记者了解到,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已明确列入财政部最近发布的前海产业优惠目录,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前海以跨境电子商务为战略产业,打造以前海为核心、以深港联动为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打造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网络的重要门户和核心枢纽,实现100亿产业规模。
刘晓表示,电子商务企业聚集前海后,还将陆续开展相关保险、贷款、租赁等金融服务。在形成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同时,将促进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与整合,充分发挥前海金融业的聚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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