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直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培育、支持和支持。在日本,约有419万家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占日本企业总数的99.7%。
在立法方面,日本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支持法》、《中小企业融资畅通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法》、《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法》、《中小企业管理能力加强支持法》等具体法律法规。在行政组织方面,日本经济产业省设有中小企业部门,日本经济产业局一般设有中小企业部门。
税收制度是日本支持中小企业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但在适用中小企业优惠税收制度时,“中小企业”的识别简化为企业资本在1亿日元以内,无论行业如何,都不涉及企业员工的数量。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普遍适用的主要减税制度是法人税率优惠。法人税也被称为公司税或公司所得税。在日本,法人税是仅次于个人所得税的第二大税。根据不同的政策指导目的,日本对中小企业的各种税率优惠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财务,避免因亏损造成营运资金不足的税率优惠。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法人税的减税措施上。除上述法人税率优惠外,还有“亏损抵扣”和“亏损退税”两种措施。前者适用于所有企业,后者是为资本低于1亿日元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所谓“亏损冲抵”,是指本年度企业净亏损可与下一年度计税收入冲抵,冲抵期为9年。所谓“亏损退税”,是指企业将今年的净亏损计入去年的税收收入,然后从税务机关获得一定的“退税”。
二是鼓励中小企业增加设备、R&D和人才投资的税率优惠。税率优惠安排主要包括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税制、环保投资减税、小额资产即时折旧、人才投资促进税制等。根据日本财政省的数据,仅2009年,就有31万家中小企业和28万家中小企业采用“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税收制度”和“小资产即时折旧”两种制度,实际减税额分别为1322亿日元和268亿日元。
第三,旨在保护就业,鼓励企业提高员工税率优惠。中小企业是日本最重要的就业单位。日本有一个“就业促进税制”,鼓励企业增加员工。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就业促进税制”,2011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企业新增就业时,净增加1人可享受20万日元的特别减税。
第四,旨在帮助企业提高经营能力的税率优惠。这方面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包括企业交际费计入亏损等。根据日本财政省的数据,根据2010年计入亏损的税收优惠安排,减税额达到2577亿日元,共有64.2万家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