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口岸通关实务

  一、进口单证

  1.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应准备3份,发票上端应印有发货者名称、地址等。发票内容包括:货物的标志和件号、包装件数和每箱内容、每箱的净重和毛重、生产国别等。所有费用必须逐项列出。发票必须由得到授权的负责人用墨水手签。如有要求,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商业发票上,不必单制产地证书。产地证明应由被认可的商会出具,商会通常会多要一份发票的副件存档。

  2. 产地证书

  如果进口商或信用证有要求,则需提供产地证书。有时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发票或提单上,无须单独缮制。产地证书应由被认可的商会颁发,一式两份,原件与其他单据一起寄给进口商,副本与商业发票副本随货物走。

  3. 提单

  除了标明产地,意大利海关对提单的形式和数量没有特别的规定,允许使用“指示”提单。提单通常包括发货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费和其他费用清单、整套提单的张数、待运货物正式到达运货车船上的日期及承运人收到货物的签字。提单内容与发票和装箱单的内容应当一致。

  4. 装箱单

  装箱单不是必须的,但为了便于海关结关,特别是当各种不同类型的商品混装时,最好制定装箱单。

  5. 保险单

  保险单至少需要两份,按意大利海关法规定,以FOB价格进口的商品必须在意大利投保。

  6. 卫生、植物检疫和兽医证书

  意大利禁止没有原产国指定的检疫部门签发的卫生及产地证书的动物进口。使用过促进生长和中和性别的雌激素的动物、肉制品、牛奶和奶制品也禁止进口。食用鱼及鱼制品卫生及产地证书必须作出相关申明。

  二、进口关税

  意大利进口关税包括:从量税、从价税、优惠税。

  此外,报关时错误申报进口商品或入仓商品的数量、种类或价值可能受到罚款处理。罚款额不少于商品实际价值与申报额之差额的1/10,也有可能高达相当于全部差额的数目。允许报关数量或价值与实际情况有5%的公差。

  三、非关税管制措施

  进口条例因国别而异。意大利把所有国家分为三类:地区A,其中又划分为A/1(欧共体各国、瓜德罗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和留尼汪),A/2(欧共体国家的海外领地和附属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各国、欧共体的联系国),和A/3(A/1、A/2,及B、C以外的所有国家);地区B(大部分东欧国家、中国、朝鲜、越南);地区C为日本。对不同的商品采取不同的进口措施,有些商品可以不受数量控制,自由进口,有些需要特殊许可证。A/1和A/2区的商品可以自由向意大利进口,对A/3区的商品进口也几乎没有什么限制。而对地区B和地区C,尤其是地区B,很多商品的进口受到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