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口岸通关实务

  一、进口报关手续简述

  “报关手续”这个术语通常指海关放行进口货物的手续。美国海关法中,“进口”是指装载进口货物的船只到达美国进口港后,将该货物卸下船。报关单证通常由货物放行地海关归档。为办理正式报关手续,进口商必须取得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这个身份证明号码必须标在有关进口报关单证上。根据美国海关条例,要求进口商在其第一次正式办理进口申报手续的同时,申请填写在海关表格5106上的一个进口商身份证明号码。

  在要求进口商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以代替进口申报证和即时放行进口申报的情况下,进口商应在货物运达之前向海关提交这些单证以备其进行初步审查。在这种程序下,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到达并提交正式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后再缴纳预计应付的税款。

  二、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及要求

  1. 海关表格3461(立即交货的申请与特准)

  该表格原来是用于美国联邦法典第19卷中规定的立即交货程序的。在某些条件下,海关也接受海关表格7533(进口货物清单)作为申报单证。

  2. 商业发票

  如在货物必须申报进口但尚无法取得商业发票时,则将估价单作为发票亦可。

  3. 包装清单(装箱单)

  商业发票上附一份包装清单,以便美国海关当局能够对装载的货物进行详细审查。

  4. 其他单证

  任何其他可能需用于确立特定商品进口资格的单证。

  5. 办理报关手续授权证明

  通常进口商或其报关行在提交货物所有权证明后即有权办理报关手续。进口报关手续也可以由提单中所列明的收货人,或由已经收货人正式签字的提单的持有人办理。如果这种提单与定单在一起,则是由已经发货人正式背书的提单的持有人来办理。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的个人或公司,即货物所有人的证明文件是取得正式进口报关权的通常途径。另外,提交进口报关单证之日,即货物进口申报之日,应以该日税率计算进口商应付税款。这一点在税率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极为重要。

  三、商业发票及特殊海关发票

  1. 商业发票

  根据有关规定,出具的商业发票必须符合美国相同商品商业性交易的惯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售货人的姓名和地址;
  (2) 货物启运地、收货人和发货人;
  (3) 进口货物在美国的进口目的港或机场;
  (4) 进口订货的时间和地点,货物的购买人或同意购买人的姓名和地址;
  (5) 货物的唛头、号码、数量和种类;
  (6) 详细的品名、质量等级、大小和规格以及商标等;
  (7) 货物按其启运地或启运国的度量衡的数量,或按美国度量衡的数量;
  (8) 用销售货币列出单位售价和货物数量的总价,总的发票价;
  (9) 货物承担的所有费用,各种FOB费用如已包括在发票价格里,无需逐一列出相应的金额;
  (10)商品出口时出口国的回扣、退税或其他优惠必须分别列上;
  (11)不包括在发票价格中但参加了生产过程,诸如染料、模具、模型、工程机件及经济援助这些项目的成本;
  (12)海关条例中可能要求的适当地对货物进行估价,查验各归类所需要的任何其他事实。
  商业发票均需英语发票(4份)。每张发票包括由一个发货人在同一条船或别的交通工具上发给一个收货人的一批货物。说明尽可能详细。出具发票时应采用打字机字体。为使货物在美国顺利通关,应将发票附在运货发货单据或在商品装运时发给美国收货人。

  2. 特殊海关发票

  下列商品需采用英语填写的特殊海关发票:
  (1)鞋。要求“国际鞋业联合会”制作的“临时性鞋业发票”;
  (2)钢制品。报关表格5520“专用钢铁发票”。

  四、进口货物查验与放行

  1. 货物查验放行

  海关一般查验具有代表性的进口商品以确定:
  (1) 进口货物是否属于必须有原产国标记或其他特别标记的货物,并查验其是否符合要求;
  (2) 装运的货物中是否有违禁物品;
  (3) 这些货物在发票中是否已正确清楚地列明;
  (4) 货物是否存在超过或少于发票上所列数量的问题;
  (5) 货物的应税情况,作为查验的一部分,海关还需对有些种类的货物称重量、量尺寸。

  2. 即时放行进口规定

  货物放行后10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必须向海关提交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需提交的即时放行进口申报单证如下:
  (1) 已交还进口商的进口申报单证(在发票上注有海关查验记录);
  (2) 海关表格7501Ⅰ(用于供消费货物的进口);
  (3) 海关表格5010(进口记录);
  (4) 海关表格5515(特殊海关发票);
  (5) 征税、统计报告所需的其他单证。

  五、美国海关对港口卸货和运输的规定

  一个承运人进入美国的申报本身不具有卸下货物或者旅客的权力,海关不签发卸下的允许或者特殊许可证,货物或者旅客就不能落地(海关单证3171)。另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在一个港口范围内的货物或者商品的运输应由该海关许可的车队或者船队承担。

  六、结税

  结税是指对某一批进口货物应付或应退税款的最后计算或确定。通过进口的清算而体现海关对进口商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结论性的。在美国海关的自动化货物处理系统(AMFS)管理之下,账户日报表即是给进口商的结税通知。对于没有加入该系统的进口商,将在进口港海关用布告宣布正式的结税通知,尽管如此,海关也要将结税通知用邮寄的方式送交进口商。结税通知可以有效地让进口商注意到任何与货物原先进口时税率不同的归类或估价。如果结税所用税率高于原先规定的税率,海关将立即给进口商开出额外应付税款的账单。另外,根据美国联邦法典规定的授权,海关关长可为改正事实方面的错误、笔误或不足以构成法律解释错误的任何其他疏漏而进行再结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