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磋商

  南京唐朝纺织服装有限公司(NANJING TANG TEXTILE GARMENT CO.,LTD,以下简称唐朝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家外经贸部批准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从事纺织服装等产品进出口业务。公司拥有多家下属工厂,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加地区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加拿大客户FASHION FORCE CO., LTD(以下简称F.F.公司)与唐朝公司是合作多年的业务伙伴。2000年12月2日,F.F.公司传真一份制作女式全棉上衣的指示书,并邮寄面料、色样及一件成衣样品给唐朝公司,要求唐朝公司2001年3月25日前交货,并回寄面料、色样及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确认。

  2000年12月8日上午,唐朝公司收到该样件后,立即联络无锡百合纺织有限公司(面、辅料工厂,以下简称百合纺织),根据F.F.公司提供的样件打品质样和色卡,然后用DHL邮寄给F.F.公司确认。

  2001年12月12日,F.F.公司收到唐朝公司寄去的样件,回复确认合格,要求唐朝公司再寄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供其确认。接此通知,唐朝公司立即联络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服装加工厂,以下简称季节制衣)赶制成衣样品。12月17日下午,服装加工厂将两件不同型号的成衣样品送到唐朝公司。当天,唐朝公司又将该成衣样品用DHL邮寄给F.F.公司确认。

  12月22日,F.F.公司收到唐朝公司寄去的成衣样品,确认合格,要求唐朝公司报价。当天,唐朝公司根据指示书要求,以面辅料工厂和服装厂的报价、公司利润等为基础向F.F.公司报价。

  经过多次磋商,12月26日,双方最终确定以每件USD12.80的报价成交。F.F.公司要求唐朝公司根据该份报价单制作合同传真其会签,同时传真形式发票供其开具信用证。

  合同签订后,双方就成衣细节进行修改和最终确认。


指示书
报价单
外销合同
形式发票